老猹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红薯小说网www.bubbles-n-babe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可在机场喧闹的人流中,我却突然有了勇气跟一群陌生人说,我喜欢郑茗风,不喜欢《丑女无敌》里的费南迪,不喜欢《公主小妹》里的南风瑾,就喜欢郑茗风。

情不知所起,可能是很小的时候一起玩沙子的时候他给我递冷饮;

可能是我不会写作业的时候耐心地教我,教不过来也不会像我妈一样抓着头发发狂,顶多说句“快点发动你可爱的小脑袋好不好?好不好?”

可能是我们俩在草地上斗草的时候,我抬头一看认真的郑茗风额间都是细汗,他想方设法要在我作弊的情况下赢我。

可能是越来越帅气的他,在我姨妈期间手动给我热牛奶

可能都是,可能也不是,反正是这些似是而非组成了我被别人羡慕的青春。

现在想起这些回忆,我仿佛就是个富有的守财奴,坐在金钱堆上快乐地把第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金币放进陶罐里,快乐叮咚作响。

虽然这些喜欢会在他玩沙子时,被另一个有各种花裙子的“花裙子”吸引走时,转移到郑茗风外婆手里的蛋糕。

虽然这些喜欢会在郑茗风说我是猪的时候,转移到拳头砸在他身上。

虽然这些喜欢会在他玩我头发,在我校服上画乌龟时消失

可当他歪着头在教室门口叫我,“走啦,成清梅。”的时候又会汹涌而至,建再高的坝也挡不住我看着他的笑意心潮澎湃。

他是月亮,我心里的潮汐皆因他阴晴圆缺。

第24章 郑归·小型同学聚会

俺们社畜要上班了,已经找好工作的郑茗风,舒舒服服地待在我家,他通过国内的朋友和老师的联系,在回来之前就被聘请到a大。

听说a大今年财大气粗一口气引进85个博士,这是要搞大事啊。

学校还没开学,他闲的慌,下午要去找姚恺乐玩,哦,不,是姚总。

其实,我觉得姚恺乐他知道我喜欢郑茗风,每次跟我讲话都特暧昧,要不是他是个憨憨,我都怀疑他喜欢的是我!

晚上,姚恺乐就联系我了:“来xx广场吃饭啊。”

“我说好啊。”

他又提醒我道:“郑茗风也会来,你穿好看点。”

“哦。”

这是助攻?难道他不知道我们俩已经见过面了?

我在高中以至于到现在最好的朋友是孙妙仪,而郑茗风最好的朋友就是姚恺乐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遗失

遗失

乐天冰
一个遗失在半路的心, 我,不知道该如何找回来。 十四岁的我,正在准备大考的国三生,因为他亲密的一举一动, 而有了一丝的动摇。 我拚命的对自己说这只是一时的花痴才导致的, 但,
玄幻 连载 1万字
人在死神:被传千年梦魇

人在死神:被传千年梦魇

笨蛋吃西瓜
本书又名:
玄幻 连载 49万字
未婚妻不对劲[穿书](GL)

未婚妻不对劲[穿书](GL)

炒饭江南
宋若穿进一本书里,成为悲催的同名黑莲花女配。书中原主与孟家二世祖有婚约,爷爷故世后,她来到孟家生活,与未婚妻孟璟同处同一屋檐下。性格叛逆的问题少女孟璟却极其反感包办婚姻,想尽办法折磨宋若;而对孟璟一见钟情的宋若不懂得放手,越挫越勇,勾得孟璟极度黑化,最后她的下场十分凄惨。穿越后的宋若瑟瑟发抖,为了保命,到孟家半个月了,她连孟璟这个未婚妻正眼都没瞧过一眼,只想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。万人迷孟璟就奇了怪了
玄幻 连载 53万字
平安饭馆

平安饭馆

li9345
乐山县, 北部一个很小的县城,坐落在乐山的旁边,在县城东侧的一条街道两旁,有很多老式的二层楼板房,一层当做门面,二层用来住人。 在街道的尽头,有一家刚刚装修好的小饭馆,名为平安饭馆,因为老板的名字就叫平安。 李平安今年二十七岁,身材挺拔,模样俊美,却至今单身,前几年都在外地打拼赚钱,如今有了一些积蓄才回到了县城,开了这家小饭馆。 李平安的厨艺很是不错,在大城市的三级酒店当过副厨,跑回县城开饭馆倒是
玄幻 连载 4万字
穿进仙君写我俩的话本

穿进仙君写我俩的话本

乌龙煮雪
仙界笔仙会写书,人人皆可穿进书中历练心性。小魔尊秦休意从小皮翻天,今朝被他爹踢来历炼,刚到仙界,他就对仙君萧无陵一见钟情,心动难耐,赶紧想了个妙招:“笔仙笔仙!听说仙君也要穿进书中历练,你写点我俩的感情戏好不好?”“好。”“我想要缠绵♂悱恻的那种!可以吗?”“可。”很快,小魔尊就收到了他和仙君的故事:太子和小伴读,一章牵手,三章必吻,五章共枕眠。小魔尊:妙妙妙!笔仙,您可真是太会了!能不能再加点…
玄幻 连载 30万字